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滨财社〔2019〕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滨人社字〔2019〕41号)的要求,对我县拟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第三批)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限: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可传真)形式实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非实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43--8197779附件:惠民县拟拨付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名单(第三批).xlsx惠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