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嘉政发〔2024〕1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保畅疏困支持开行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兴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资金补助办法(修订)》(嘉发改〔2024〕1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2023年第三、四季度嘉兴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拟补助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意见,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城镇与基础设施发展处83681672,附件:2023年第三、四季度嘉兴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拟补助明细表.docx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