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向各县市区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以本地通知为准,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省市高企认定管理部门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以免因中介机构资质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影响认定结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切实做好审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中介机构资格加强审核,对中介机构、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执业检查、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对高企认定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第十二项要求选择一个主要服务区域向科技部门提交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同时将高企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见附件6)、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见附件7)(以上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连同中介机构PDF版证明材料、申报核实意见表PDF版和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电子版(以上电子版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材料报送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7号中海大厦联系方式:市科技局高新科:318702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与产业政策科:2215011市财政局税政科:3187792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科:3188637附件: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doc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x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x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x5、中介机构声明书.docx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7、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docx8、《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pdf滨州市科学技术局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滨州市税务局2024年8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