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负责信息的公开和受理依申请公开,如有公开申请,请到依申请公开页面办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