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本市在2023年经营入境游业务业绩较突出的旅游企业进行事后奖励,现将2024年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与扶持资金拟下达单位名单予以公示,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二、公示对象见附件,三、公示要求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在《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送达回执日期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一处(邮编:101117),附件:2024年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与扶持资金拟下达单位名单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8月21日相关附件附件:2024年北京市入境旅游奖励与扶持资金拟下达单位名单复制链接新浪微博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百度云收藏微信腾讯微博百度贴吧豆瓣网QQ好友人民微博新华微博邮件分享我的搜狐复制网址打印微信扫一扫×打开微信,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