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现将发放2022年4月份失业保险金的142名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以上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职工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三)被判刑监禁或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根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以上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请广大群众监督,若发现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以上情况的,请及时反映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818)2685211、2685246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