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工作,一、项目扶持内容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1.经济作物生产设施条件改善,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大棚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集约化育苗设施设备,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生产水肥药一体化设施设备,四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五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经济作物轨道运输等相关设施设备,一是支持新建或改造畜禽养殖设施设备,二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渔业生产设施,三是支持新建或改造水产加工装备设施,原则上在完成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涉农项目(第三批)储备工作的农民合作社中择优选取对象实施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通知各农民合作社实施项目,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申报项目建设内容规范组织项目实施,2024年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县财政局按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补助标准拨付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