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4】8号),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农科教字【2024】8号)及《2024年齐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要求,齐河县农业农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农民培训机构,承担2024年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申报条件根据农民培训任务的需要,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纳入我县农民培训基地,申报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具备较强的农民组织能力和承担农民培训工作经验,二、申报范围山东省境内经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育实训基地、承担过历年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有农业实践实训场地的培训机构(国家级培育基地优先考虑),有意承担齐河县2024年度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对照条件自愿申报,组织工作人员实地考察培训机构,对申报的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同时将遴选结果录入高素质农民培训基地库,四、申报时间1、请有意承担培训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送县农业农村局农广校(三楼309室),2、联系电话:徐文客0534-53303913、邮箱:qhxnyjngx@dz.shandong.cn附件1.齐河县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doc附件2.2024年齐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书.doc齐河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