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14〕354号)规定及《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规定,经初审,以下人员符合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1日——2024年08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9886693509010攀枝花市东区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明细表序号申报单位招用人员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补贴起止时间社保补贴(元)1攀枝花钢城集团银山钛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宋佳忆就业困难人员510229********4683202301-033809.61合计1家企业1人3809.61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08月21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谢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