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运营)主体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是指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可,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的申报(运营)主体须为2023年1月1日前在广州市注册并运营的法人单位,鼓励中小企业集聚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各类行业商协会、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建设运营中小企业服务站,鼓励各类服务机构、行业商协会在中小微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建设中小企业服务站,鼓励申报主体利用现有服务公共空间及设施申请挂牌中小企业服务站,各中小企业服务站申报(运营)主体应指派1-3名服务人员担任中小企业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自愿签署并遵守《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服务公约》(附件3),已于2019年和2020年被认定为服务站的同一单位所关联的项目或机构(详情请参见附件6),三、申报材料申请市中小企业服务站请按以下目录提供材料:1.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汇总表(附件1),2.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申请表(附件2的附件),4.申报(运营)主体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申报主体近年来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于9月6日前报送注册地或服务站所在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扫描件和材料1-3可编辑版请随文报送),附件:1.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汇总表2.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建设工作指引3.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服务公约4.中小企业服务站入库资料5.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6.广州市中小企业服务站名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8月20日(服务体系建设处联系人: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