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揭阳市博和装饰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该单位核拨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即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7日,凡对揭阳市博和装饰有限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社局电话:8629401,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