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云人社发〔2024〕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社险通〔2024〕3号)等文件有关要求,延续实施2024年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经审核,拟同意给予附件名单中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官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871-671734350871-67197182附件:官渡区2024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昆明市官渡区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