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的通知》(豫商运函〔2024〕33号)要求,确保我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在全省统一安排下有序开展,现请各区县(市)商务部门做好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征集主体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二、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本次征集对象为参与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的家电销售商家,(三)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假交易等,三、工作要求(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商家的征集、确定工作,(二)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要求,提前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征集工作,电话:0371-89897707邮箱:zzswj405@163.com附件:河南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汇总表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