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原阳县绿色种养循环试点农业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扎实开展2024年度原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粪肥还田实施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内容在原阳县县域内按区域实施12.15万亩粪肥还田服务,二、申报范围1、原阳县县域内的粪污收集、处理、生产企业(不包括养殖场),2、原阳县县域内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3、原阳县县域内的提供粪肥还田的社会化服务组织,4、原阳县县域内的有机肥生产企业,5、原阳县县域内粪肥还田的综合体或者联合体,三、申报条件1、资质条件:①在原阳县县域内注册的企业,②粪污收集、处理企业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粪污来源证明材料,有机肥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机肥料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和粪污来源证明材料,2、服务能力条件:申报组织需具备在粪污收集、运输、处理、粪肥还田等相关环节的实施能力,主要包括粪污收集、发酵处理、运输、还田等能力,四、遴选方式组织省、市、县等相关专家对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资质、服务能力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