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一)支持重点:1.知识产权社会共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主要开展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机制建设、海外维权援助服务、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商标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工作,2.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能力建设项目,主要针对《吉林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3.专利预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预审业务宣传,预审系统保密信息安全建设等工作,4.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督抽查及质量状况分析项目,主要是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标准符合性专项监督抽查,(三)申报条件:申报单位社会资信良好,(四)申报材料: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诚信承诺书,二、项目受理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中省直单位负责本地和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征集、核实及形式审查,统一汇总后于8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至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088号1703室)附件:1.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申报书2.知识产权保护专项项目诚信承诺书吉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7月31日(联系人:董海峰联系电话:84338783)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