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聊城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商务和投资促进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及各街道扎实做好企业研发创新管理服务工作,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以免因中介机构资质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影响认定结果,3.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对中介机构、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执业检查、政策培训和行业自律教育,商务和投资促进部要合理安排好对辖区内申报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见附件),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第十二项要求选择一个主要服务区域向科技部门提交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材料报送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107号开发区管委会1楼118室联系人:马常栋联系方式:0635-8511915附件:1.聊城市科学技术局、聊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聊城市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聊城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5.中介机构声明书6.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7.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部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