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结果的公示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片区于2023年6月第一批通过正式认定,因发生重大变化,提交了重新认定申请,省化工园区办按照《吉林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各考核部门按程序对该化工园区进行了现场考核,综合各考核部门意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片区拟通过认定,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省化工园区办,公示期:2024年8月20日—8月28日(7个工作日)地址:省工信厅石油化工处(长春市建设街199号)联系人:韩星电话:0431—87075103附件: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片区情况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