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台政发〔2018〕13号)、《台州市持续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4年工作要点》(台亩均办〔2024〕1号)、《关于印发深化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加快资源要素市场配置改革实施意见(2018年版)的通知》(三政发〔2018〕43号)、《关于印发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补充规定的通知》(三政规〔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前期各乡镇(街道)、园区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现将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实际占用工业土地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用地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0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向三门县经信局反映情况,联系方式:0576-83336993(附件1)2023年度三门县规上工业企业工业用地使用情况汇总表.xls(附件2)2023年度三门县规下工业企业工业用地使用情况汇总表.xls三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