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刘洪元等3名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姓名刘洪元性别男出生年月1963.04工作单位住址郴州市北湖区下湄桥街道花园洞社区原钢针厂致残时间1980年11月致残地点00276部队致残原因核辐射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五级残疾情况因在服役单位放射性核辐射导致不孕不育姓名罗方文性别男出生年月1968.03工作单位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住址郴州市北湖区民权路某小区致残时间2022年8月29日致残地点北湖区燕泉南路与青年大道交汇处致残原因工作中受伤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十级残疾情况罗方文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在职行政编制民警,2022年8月29日在工作途中被电动摩托车撞倒受伤,经诊断:左手左侧桡骨头骨折姓名张斌性别男出生年月1979.07工作单位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郴州西站派出所住址郴州市北湖区郴江街道某小区致残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致残地点郴州西站派出所院内致残原因训练时受伤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十级残疾情况张斌为广州铁路公安局衡阳公安处郴州西站派出所在职行政编制民警,2020年10月16日在郴州西站派出所院内进行对抗训练时致左手受伤,诊断为:左掌第5掌骨近端骨折,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8月16日(联系电话:7768708地址:郴州市北湖区燕子前路35号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