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区县集中受理辖区内企业报送的申请材料,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所在区县科技管理部门的通知为准,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扎实做好企业研发创新管理服务工作,企业须积极配合做好现场核查和申报材料审查工作,以免因中介机构资质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要求影响认定结果,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辖区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时提交系统申报材料,对现场核查中发现与申报材料不一致、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申报要求(认定条件)等情况的企业不得推荐上报,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辖区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要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见附件2)第十二项要求及时、如实向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其他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不得假借科技部门的名义开展咨询服务工作,各区县(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收取1份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留存以备审核,材料报送地址:第一批: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05室第二批: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3-5-35层3516室联系方式:51708805、51708807、88785653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4.中介机构声明书5.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6.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7.各区县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docx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docx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核实意见表.docx4.中介机构声明.docx5.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6.2024年度中介机构审核汇总表.docx7.各区县高企申报工作咨询电话.docx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