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湖高新区管委会,为做好我市202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二、请各地对企业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各地推荐数量各不超过2家,请按推荐的先后次序列表排序,超过规定推荐数量的,不予接收相关材料,三、请各地对推荐企业是否符合管理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基本标准给出初步审核意见(盖章),电子版光盘一份,附件3)等资料,于5月10日前报送我局(技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