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1号,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4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根据《管理办法》中“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自认定后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二、考评方式本次考核评价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2021-2023年度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申报书》(附件4)及相关附件材料,于9月9日前向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提交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交考核评价资料的,视为当年考核评价不合格,(三)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四)因特殊原因申请暂缓参加考核评价的,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备案,下年度考核评价仍未达到合格标准或仍无法参加考核评价的,六、联系方式(一)咨询电话1.福建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0591-87645522、878574122.“福建省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系统支持:0591-87645581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0591-87869866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自创办工作组:2031315、2027808、2021361(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市科技局601室,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