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公告各镇人民政府、标杆农民合作社、标杆家庭农场:根据《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726号)的要求,将优选5个标杆农民合作社和4个标杆家庭农场申报项目实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集生产服务记录、购销记录等经营信息,农业生产或服务质量可追溯,二、建设内容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主要用于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四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三、认定标准标杆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应符合运营管理规范、服务成效显著、经营发展能力强等总体要求,经营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具有向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为成员和周边农户提供信息、技术培训、家庭生产经营指导、农资供应、生产托管、品牌建设、产品加工、产品销售等全链条一体化服务,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托管等方式开展规模经营,农民合作社或合作社成员生产农产品采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或者获得“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四、申报材料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附件:1.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表2.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阳西县农业农村局阳西县海洋发展局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