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人才住房入库的通知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 2024-08-16
现就组织申报佛山市人才住房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申报范围佛山市五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三水区)范围内的以下房屋:(一)新供应用地、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或配建的人才住房,(三)市、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改造商业用房、改造城中村闲置存量房、盘活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动态筹集商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人才住房,(三)纳入租赁型人才住房管理的存量房源须具备基本入住条件(住房已装修,四、申报主体拟将有关房源纳入产权型人才住房或租赁型人才住房的申报主体应为房屋权属人或房屋权属人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五、申报流程(一)申报资料提交由申报主体向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市级人才住房的向市住建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将存量房源纳入租赁型人才住房管理的,(二)审核认定由房源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纳入市级人才住房的为市住建部门)对申报主体、房屋信息等资料进行审核,(三)公示及确认对通过审核的房源,由所在区住建部门(申请纳入市级人才住房的为市住建部门)进行公示,由审核部门对拟纳入房源进行确认,(四)房源备案各区住建部门确认将有关房源纳入人才住房房源库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市住建部门备案,可向各区住建部门(市级人才住房项目向市住建部门)申请退出人才住房房源库,由住建部门根据《佛山市人才安居办法》等有关规定审核同意后,附件:佛山市人才住房入库申请表.wps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8月15日(联系人:潘先哲。

更多精选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6 00:00:00
  • 2024-08-15 00:00:00
  • 2024-08-15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2024-08-16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