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游子归乡·乐业家乡”眉山市东坡区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方案》(眉东人社发〔2023〕2号)文件要求,通过对东坡区籍返乡农民工留眉就业的务工人员交通补助资料审核,有1名返乡农民工符合要求,补贴标准为返乡乘坐交通工具的购票金额的50%,现对符合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反馈电话:028-38202203眉山市东坡区农民工服务中心2024年8月13日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外出务工返乡再就业人员交通补助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返乡时间、外出务工地现东坡区就职时间、单位车票费用(元)交通补助金额(50%)1龙朝金男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中塘村9组511122********4362024年1月、北京2024年6月19日,东坡区金凤凰窗饰公司461230.5总计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