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2024年第十八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情况的公示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川人社办发〔2015〕15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同意办理王春梅等5名参保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8月1日至8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2051),我中心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特此公示,广元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4年8月5日2024年第十八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公示名单序号补缴时段工作单位名称姓名出生年月补缴起止时间补缴合计月数1原四川省苍溪缫丝厂王春梅1976.011994.04-1995.05142原四川省地方国营旺苍县长石矿周刚1964.051987.12-1988.0563原四川省广元金矿唐琳1975.011992.09-1992.1244原广元市大昌沟煤矿李永吉1969.021986.08-1989.12415原广旺矿务局宝轮院煤矿陈凯1969.081989.01-1992.0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