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招募服务主体、服务主体申报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业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及推荐服务主体、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复核,最后拟确定16家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实施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将以上服务主体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1日,公示期7天,监督反馈电话:0598—2813732,0598—2864155,附件:明溪县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托管业务服务主体情况公示表明溪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