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一)对组织基地企业抱团参与由市及以上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以上境内外组团活动每个国家级基地支持不超过150万元,每个展会每家企业支持不超过2个展位、不超过4万元,每次活动每家企业支持不超过2人、不超过4万元,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30万元,每个基地支持不超过20万元,对大型龙头外贸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中小外贸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每个基地支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每个基地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对每场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不高于90%的资金支持,每场活动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1.2万元,每场活动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25万元,5.基地公共服务项目相关费用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活动通知、签到表、现场照片等,附件:1.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申请表2.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表3.珠海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抱团参展支持项目附件:1.附件1.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_升级用途)项目申请表.doc2.附件2.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用途)项目表.doc3.附件3.珠海市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抱团参展支持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