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长泰区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验收情况和补助资金的公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2023年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漳州市长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泰农综〔2023〕64号)等文件要求,2024年7月19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的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央资金)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实际完成培训110人,按照补助标准及合同约定,应予拨付补助150000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电话:0596-6327915传真电话:0596-6327930联系人:郑聪斌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9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