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不含高校院所),二、申请条件1.申请机构应为已备案的大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和已认定的各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含高校院所),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4.技术合同应经认定登记,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四、申请材料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2.促成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按要求在线填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在附件中上传《申请表》电子版(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及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初审,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推荐函电子版反馈至dlskjjcgc@126.com,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洋齐0411-39989850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浩东15840923121附件:1.附件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申请表.doc2.附件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含高校院所)补助汇总表.doc3.附件3大连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pdf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