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工作方案>的通知》(顺环委办〔2024〕4号),现将通过审核的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企业补助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8月13日至8月19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通讯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3号,邮政编码:528300联系人:程小姐,0757-22833029电子邮箱:chengminxian@shunde.gov.cn附件:顺德区2024年度深化锅炉污染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资金补助名单公示(第二批)顺德区2024年度深化锅炉污染治理提质增效项目资金补助名单公示(第二批)序号企业名称镇街治理类型锅炉数量(台)投入治理资金(元)拟补助金额(元)备注1广东华声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容桂低氮改造121875078324.6同意申请2佛山市顺德区前进实业有限公司容桂低氮改造41637436730836同意申请3佛山市顺德区全兴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勒流低氮改造1310000140000同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