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是指为实现和加速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应为在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提供三方合作协议等促成技术交易的证明材料,3.促成的技术合同类别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4.技术合同应经认定登记,认定登记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三、支持方式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最高5%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2.促成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4.促成技术合同相关发票、银行转账、实际到账凭证,无形资产入账凭证,各有关单位注册登录(已有账号正常使用)“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线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8月23日,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