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办〔2024〕30号),衡水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市48家商标代理机构和71名备案商标代理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和处理,并已得出商标代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根据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知要求,现统一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商标代理机构或商标代理人员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商标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应当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商标代理人员提出申请的,应当签署姓名,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联系电话:0318-2365589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xlsx备案商标代理人员信用评价结果.xlsx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1日下一篇: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推荐2024年河北省专利奖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