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共评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103个,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保险补偿政策,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21〕286号,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河北省2024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申请材料要求1.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评定办法》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包括《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县级工信部门要加盖公章)(详见《评定办法》的附件(1)和附件(2)],于8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每项产品纸质和PDF版各一份,U盘)、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以及本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见附件2,省厅将结合申报情况和申请材料及时组织评定,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技术先进、材料繁多,广大企业要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产品申报名称要与销售合同、发票名称保持一致(不一致者必须提供充足的依据和理由说明),企业发明专利要有发明专利汇总表(见附件3)且与申报产品高度相关,二、其它要求1.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要高度重视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对推动我省装备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重大意义,联系人:装备工业处姜秀良电话:0311-87902541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附件:1.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的通知2.XXX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示例)3.发明专利汇总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