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专家在辐射环境领域政策法规制定、技术评审、现场核查和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参谋作用,市生态环境局拟建立西安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二、专家要求(一)专业领域1.核与辐射相关专业或应急相关专业,2.长期从事有关核与辐射领域技术管理、监测或监管工作,(二)基本条件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专业水平高且熟悉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2.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注册核安全工程师证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核与辐射相关职业资格,(三)选用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申请人专业特长及工作经验进行遴选,三、专家权利和义务(一)专家权利1.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二)专家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有关活动,并提供以下资料:(一)西安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家推荐(自荐)表1份(附件),(二)相关学历、工作经历、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1份,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西安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家推荐(自荐)表》(见附件),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将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西安市人民政府2号楼1116室,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柳联系电话:029-86787863邮箱:xajpb@163.com西安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专家推荐(自荐)表.doc西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