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本次共有1家企业符合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7天,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向雁江区就业局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8-26592213,附件:雁江区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资阳市雁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2024年8月14日附件雁江区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编号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招用单位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补贴金额(元)1肖亭亭女33513901※※※※※※※※6122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20240228-2027063010002宋福荣女39532125※※※※※※※※1969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20240309-2027063010003余仕香女40533423※※※※※※※※0928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20240311-2027063010004兰焕军男46511026※※※※※※※※4519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20240220-2027063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