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4年种业经营体系培育项目申报指南为扶持水稻制种经营主体补短板,根据《东方市制种大县奖励资金2024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支持经营主体补上制种短板,支持奖励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东方市从事制种的本地登记注册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均可申报,三、奖励标准及资金用途此次种业经营体系培育补贴标准按有关支持内容,重点围绕2024年1月以来申请主体在水稻制种基地建设、无人机等统防统治以及烘干、加工、包装等生产环节上投入的资金进行奖补,每个经营主体分别按照投入总额的30%给予一次最高不超过15万元补贴(补贴资金不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国家财政补贴重复),六、申报截止时间和地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申报材料提交地点:东方市农业农村局505办公室,建设合同及相关资金投入佐证材料或发票);(四)申报主体对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八、工作流程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均可向东方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受理:由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进行初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单位或个人,九、其他要求(一)本申报指南由东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及宣传指导和解释工作,(二)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附件:东方市制种大县种业经营体系培育项目补贴支持资金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