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鼓励被征地农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和《同心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同党发〔2015〕46号)的文件要求,依据界定确认组审核结果,现将涉及兴隆乡黄谷村农户2户4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在公示期间,一旦发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单中有不符合条件的可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953-8022114,附件:兴隆乡黄谷村被征地农民16岁以上人员花名册同心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