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榆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榆林市税务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24〕290号)精神,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中化学西部新材料有限公司、简阳市海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市长兴路分公司等960户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6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提出,电话:0912-3880559附件:榆林市2024年7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榆林市失业保险经办中心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