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工作安排部署,现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条件创新龙头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一般应为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按照规定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企业对照遴选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点击“河南省创新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创新龙头企业遴选”,在线填写《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申报表》,河南省科技厅对地方推荐企业进行复核,遴选出符合条件的企业,河南省科技厅对遴选出的企业进行公示,入库名单在河南省科技厅网站上发布,上传附件包含申报表封面和必要的佐证材料,企业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上一批次的创新龙头企业需要重新参加遴选,有效期内的瞪羚企业经遴选评估后成为创新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