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246号)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我市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工作,按照主体申报、县级初审、第三方审核的工作流程,全市共有7个经营主体的9个建设项目申请贷款贴息政策,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报的3个项目符合贷款贴息政策标准,我局依据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项审核报告,制定了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对台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申报的3个项目贷款予以贴息,现将贴息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鞍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至4月8日,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2288096附件:鞍山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附件:鞍山市2023年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资金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