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项目的通知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于近期启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后补助工作,请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对照《2024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项目申报说明》,积极申报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2024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项目申报说明一、补助对象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除厦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补助条件补助对象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和纠纷应对并取得积极成效,(二)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法律程序已经完结的胜诉或和解成功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件,完结时间以判决、裁决或和解协议生效之日为准,(三)能提供判决、仲裁裁决或和解协议,三、不予补助的情形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二)项目获得的知识产权侵权相关保险赔付款、支付的和解费用应予以扣除,(四)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有意申报者请准备以上附件材料,并填报附件《福建省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项目申请表》联系人: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竞争执法股,附件:福建省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补助项目申报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欢迎关注建瓯市政府微信公众号“建瓯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