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修订后的《嘉善县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嘉善县人民政府2024年7月29日(此件公开发布)嘉善县新市民积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新市民积分管理服务工作,总积分等于省级共性指标积分加上嘉善县个性指标积分加分项减去扣分项,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APP的“浙里新市民”嘉善专区或到所在镇(街道)积分受理窗口查询积分分值和得分明细,将在“浙里新市民”嘉善专区对申请人积分情况进行公示,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申请人相关行政违法记录、违法建设处罚记录的审核,由县流动人口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进行动态调整,最高限30分30县流动人口中心注:可根据浙江省新市民积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合计限10分限10县医保局职工医保缴纳记录、“嘉兴大病无忧”补充医疗保险参保记录公积金(10分)在本县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计1分限10公积金嘉善分中心公积金缴纳记录满1年起计分居住情况(20分)住房(10分)本人或配偶在本县拥有成套住宅产权房10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居住证(10分)在本县连续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2分限10县流动人口中心《浙江省居住证》记录《浙江省居住证》失效的,每满1万元计1分限15县税务局纳税记录企业法人代表、股东、合伙人纳税数额=总额*股权比例社会贡献(60分)志愿服务(15分)近3年内在本县参加志愿服务每满50小时计1分,计15分二、扣分项违法犯罪申请人近3年内在本县有行政拘留以下违法记录,可累计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申请人近3年内在本县有行政拘留处罚记录,可累计县税务局违法用地申请人近3年内在本县有违法用地行为,扣20分/次(同一违法行为不重复扣分)县消防救援大队发生重特大火灾扣50分,发生轻微火灾扣5分其他扣分申请人近3年内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