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二、申报程序(一)企业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封面、目录样式见附件1),(二)区农业农村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确定区级龙头企业,(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三、申报材料(一)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表,(六)乡镇提供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情况证明,由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股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股组织相关人员,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对审核结果进行研究,五、其他要求(一)申报企业近两年出现过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二)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有关材料,2年内不得再行申报,于2024年9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农业产业股,联系人:郝印弟、关锦涛联系电话:2360191电子邮箱:ycnwcyhbgs@126.com附件: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盐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