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61号),我单位对申请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的企业进行了审核,按照要求对企业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认定,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招用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公示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可向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71-3916446举报地址: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赛罕区就业服务中心附件:赛罕区2023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情况表附件:赛罕区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花名公示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2日附件:2023年下半年社保补贴花名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