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厅发〔2010〕3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就业政策体系调整部分就业援助政策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310号)等精神,由申请人本人自愿申请,经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复核、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2024年6月拟认定石宇洁同志为就业援助对象,现将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共5天,公示期间对拟认定就业援助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署名方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监督举报电话:7252071(县人社局法规与资金基金监督股)7373280(县就业服务中心)附件:2024年6月拟认定就业援助对象人员名单.xls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