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政办字〔2024〕6号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我办会同县财政局制定了《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7月28日故城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故城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和故城县财政局印发的《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故金监〔2023〕1号)同时废止,故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5月30日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调动全县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冀财金〔2022〕33号)和衡水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衡水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和衡水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衡水市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衡金监〔2023〕11号)精神,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故城县财政支持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第二章补助奖励条件和标准第四条申请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的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故城县县域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四)对在雄安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第三章补助奖励资金的申请、审核和拨付第六条符合补助奖励条件的企业可在挂牌上市后,向县政府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申请表(见附表);(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有关文件复印件;(四)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企业还需分阶段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提供河北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京交易所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证明文件;(五)在境外上市企业还需分阶段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受理后,提供通过审核的证明文件;(六)在“新三板”挂牌企业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的有关文件、《关于同意股份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等有关文件,附件: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申请表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申请表.docx【相关政策解读】:《故城县企业挂牌上市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解读下一篇: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