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现将《2024年熟食制品、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和林格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9日和林格尔县2024年熟食制品、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精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4年熟食制品、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专项监督工作并制定本方案,二是对存在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行为的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监督,排查更新经营熟食制品经营者、存在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情况的经营者底数,并根据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对上述经营者开展规范经营指导,各市场监管所与执法人员应当将熟食制品监管与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行为监管纳入日常工作目录,(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三、工作要求(一)熟食制品监管工作要求对熟食制品经营者应当对以下方面重点开展监督检查,1.经营资质熟食制品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备案卡),3.场所、工具要求熟食制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整洁规范,(二)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监管工作要求对有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行为的经营者应当对以下方面重点开展监督检查,1.经营资质有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行为的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预包装食品经营与散装食品两项,禁止持仅售预包装食品经营备案表的食品经营者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3.标签规范拆零销售预包装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