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全区择优遴选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0个、社会化服务组织5家,参与了区级部门安排的水稻新品种试验示范等工作,积极配合区级部门做好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等工作,(三)建设任务1.示范基地制定技术试验示范实施方案,至少遴选1个主导品种并开展至少1项主推技术试验示范,根据示范协议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四)其他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等方式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具有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展示的能力,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4.申报单位土地自有产权证明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申报单位通过与土地使用权单位合作方式申报示范基地的,(二)遴选数量5个(三)遴选条件1.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申报单位具备服务所需的农业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五)申报材料1.填写完整的《崇明区遴选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原件,三、申报要求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试验示范基地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电子邮箱:y59627335@163.com附件:1.崇明区遴选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2.崇明区遴选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表3.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方案(参考模板)4.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