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本部门项目的申报、采购、建设、验收、运维、绩效等,并配合完成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第三章项目申报第八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水务行业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申报科室、单位应登录“上海市松江区数字化项目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经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申请运维,第四章项目审核第十一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对申报材料完备、符合要求的信息化项目申报进行受理,第十二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受理信息化项目申报后,区大数据局将立项文件、项目申报信息、评审意见下发给区水务局,项目建设部门应及时会同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竣工验收,区大数据局将同意运维项目的申报信息、评审意见下发给区水务局,第二十一条申报科室、单位应建立完善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将定期对信息化项目运维情况进行检查,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将变更文件、项目变更信息、评审意见下发给申报科室或单位,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对申报单位后期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予以立项,第二十九条信息化项目使用科室、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